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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处分21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我因为酒驾不仅车撞坏了,还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说起自己因一时侥幸而酒后驾车的经历,会宁县原永丰农机公司退休工人张某追悔莫及。

  白银市会宁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整治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以“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深化“点穴治理”。

  “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既是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胆敢以身试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为准确掌握全县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等违法情况,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执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线索互送机制,每月定期通报移送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登记管理,分办处置,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不降低尺度,对查处的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

  据悉,今年以来,县公安、检察、审判、执法等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3件,其中因酒驾、醉驾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针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柴广鹏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2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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