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7年的征地补偿款
“17年前的征地补偿款竟然还能拿到,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近日,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邓家乡董家村征地补偿款发放现场,一名刚领到补偿款的村民说道。
不久前,东乡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邓家乡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工作人员在董家村入户走访时,不少村民反映:“有笔征地补偿款放了十多年也没发,有可能是被人贪污了。”
这到底是咋回事?巡察组随即找到村干部了解情况。
“确实有一笔征地补偿款,放在村集体账上,绝对没有贪污挪用。”村干部连忙解释道。
原来,2004年,邓家乡董家村的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按规定向村集体发放41万余元补偿款。但在如何发放这笔钱上,村干部犯了难:是全部分下去?还是留作村集体建设资金?
村里先后召开了几次村民大会,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决定:先将这笔钱放在村集体账上,然后再从长计议。这一放,就放了17年。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巡察组认为,客观原因是当年村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该问题十几年既未妥善处理,也未向村民作出合理解释,反映出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巡察组随即将此问题反馈给乡党委,督促尽快解决。乡党委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征求群众意见并做好思想工作。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大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征地补偿款中预留25万元作为村集体公用资金,主要用于修桥、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余按2004年的人口进行分配。在巡察组的持续跟踪下,16万余元征地补偿款悉数发放到村民手中。
邓家乡党委举一反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组织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对董家村村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乡纪委对全乡涉及征地补偿款的村组账目进行全面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109/t20210922_98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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