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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9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秦风网 作者:佚名 0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问题,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渭南市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9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渭南市临渭区丰荫社区党支部书记缑修义违规挪用物业费问题。2018年2月,经缑修义审签同意,丰荫社区违规将代收的小区物业费中6.5万元用于向13名社区干部发放“年终奖”。2021年7月,缑修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渭南市合阳县交警大队王村中队民警宗小锋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20年,宗小锋作为管理联系甘井临时停车点负责人履职不力,致使甘井临时停车点负责人权某某擅自收取群众停车费,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宗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渭南市大荔县安昌小学校聘教师韩晓建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3月8日,韩晓建在租住的民房内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每个学生700元一学期,累计收取补课费7000元。2021年6月,安昌小学对韩晓建予以解聘。

  4.渭南市白水县医保局对新农合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白水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新农合基金审核把关不严,监督监管不到位,导致医保基金出现大额超支现象。2021年3月,医保局原党组副书记、经办中心主任潘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经办中心副主任马晓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居保股股长冯淑娥、原合疗办业务二股股长张敏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经办中心干部曹文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渭南市富平县张桥镇原马村村委会副主任荆屯安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荆屯安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准确,致使该一般贫困户被评为低保贫困户,违规领取低保金33860元。此外,荆屯安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3月,荆屯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渭南市澄城县城关街道埝村报账员兼文书田全义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底,田全义负责收缴2018年合疗费,其将部分零散村民的收缴工作交由临聘人员雷某负责,雷某在上报系统数据时,未将该村二组王某信息上报,致使王某妻子2018年5月住院期间费用无法报销。2021年5月,田全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渭南市韩城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原总工程师苏珮华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7月以来,韩城市住建局将部分污水拉运至芝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措施不到位,导致污水多次溢流直排黄河,被相关部门督办,但都未及时整改。苏珮华身为城市管理局原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2021年6月,苏珮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渭南市蒲城县党睦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任军烽、副所长兼二中队中队长奥红选违规接受他人请托的问题。2021年1月,党睦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某超市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期间,奥红选接受该超市法人请托,与所长任军烽商议后,违规将原定的拟处罚金额由3万元变更为1.6万元,并在未经局案审会决定、行政执法程序未终结的情况下,提前收取案件当事人拟处罚金额1.6万元。此外,任军烽、奥红选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5月,任军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奥红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渭南高新区郑家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增耀非法集资问题。2014年4月以来,郑增耀在担任万栋果业合作社郑家第二业务站负责人期间,非法吸收公共存款495.2万元,非法获利6.46万元。2021年1月,郑增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渭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3006/156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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