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锁星简历
刘锁星,男,汉族,1957年4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4.08—1985.04鸡西市城子河区商委干部
1985.04—1987.11鸡西市城子河区燃料站站长
1987.11—1989.07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89.07—1992.02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1992.02—1993.02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3.02—1996.10鸡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1996.10—1999.06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6.09—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6—2000.05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
2000.05—2003.08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3.08—2011.10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11.10—2011.12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2.01—2016.12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6.12—2017.04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lsjk/system/2021/10/14/0300997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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