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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这个问题可查性较强,为什么没有采取初核方式进行处置?”“这个线索已经立案近一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办结?”……近日,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规范用权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座谈、检查卷宗等方法,重点查找问题线索处置中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10余条。

  近年来,宝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今年9月,宝山区纪委监委对标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干部监督等工作制度和责任界定进一步明确,同时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形成相互制约、紧密配合、协同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绝不允许打探和泄露工作秘密;绝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绝不允许瞒案、压案、办人情案……”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在日前召开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安全和审查调查安全”专题会议上,宝山区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8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责任承诺书,并重申“十个绝不允许”的纪律要求,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工作负面清单。

  宝山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加强干部履职用权监督和强化日常管理,必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据了解,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宝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综合运用内部检查、谈心家访、家风助廉等方式,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进行多角度精准“画像”。同时,在修订完善干部出国(境)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等5项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把全委干部纳入出国(境)特定身份人员审批范围,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核实,通过动态监管,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

  此外,宝山区纪委监委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前,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针对今年换届的实际情况,在各街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到位后的第一时间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脱产封闭式培训班,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帮助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系好履职“第一粒扣子”。

  “下一步我们将注重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力量,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抓实干部监督工作措施,不断织密织牢监督网络。”宝山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上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1/t20211124_255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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