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 | 尊崇宪法从每个人做起
11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妇联邀请公益律师走进辖区企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本次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旨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尊崇宪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自觉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继续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让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尹健)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pl/202112/t20211203_25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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