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国之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纪检监察干部,理应坚定宪法信仰,捍卫宪法尊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努力实现宪法至上、定于一尊。
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法律唯有作为信仰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带头学习宪法,带头遵纪守法,把了解掌握宪法法律知识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在依法履职时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让崇尚宪法、信仰宪法成为自觉追求。
争做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既是社会共识的极大凝聚,也有着严格执行的刚性要求。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才能真正实现宪法目的,彰显宪法价值。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恪守宪法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时刻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法治方式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律规范行权履职,切实把宪法法律的每一项规定渗透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在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争做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大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在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实施方面争当先行者,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深入群众、深入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让干部群众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推动宪法精神根植于心。
争做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要牢记职责使命,把学习贯彻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监察法、监察官法等法律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纪法思维能力,坚守宪法定位,秉公执纪为民,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履职尽责中彰显公平正义。(池州市青阳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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