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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看进展 | 为干事者撑腰 激励担当作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澄清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0

  

  

  “经查证,反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强同志的举报内容不实,相关情况通报如下……”在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召开的澄清大会上,东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郑重宣布有关举报问题调查结果。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王强利用职务便利,帮其父亲更改工龄的问题,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核查。经查,所反映的问题均失实。调查组提出澄清申请,报请委领导批准,并征求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部门意见后,决定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会议澄清。

  “感谢组织帮我澄清事实,让我放下包袱,内心倍受鼓舞,今后工作中我会继续积极履职、担当作为。”会上,王强如释重负,难掩心中的激动。

  和王强有着同样心情的还有梨树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姜四海。之前,姜四海被举报在办理案件时渎职失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经核查未发现其有举报的相关问题,针对姜四海被诬告、诽谤情况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予以澄清。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澄清、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机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省纪委监委出台《吉林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澄清工作的实施程序,明确评估启动、审核审批、组织实施的方式方法、时间期限,编制澄清审批表、拟澄清告知书等文书范本,绘制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图,直观呈现澄清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为澄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及时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强化方法措施,共为11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澄清,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进一步净化全省政治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春市纪委监委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工作列为今年15项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开展调研、建章立制、强化分析、深入调查,以有力举措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同时,在全市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将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全市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访举报1843件,移交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4件,为15名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澄清。

  松原市纪委监委加强对澄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将澄清工作列入容错纠错、回访教育、严查诬告、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等激励干部担当干事“六个一批”活动,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澄清工作常态化开展。

  白山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集中开展初审、向澄清对象征求意见等方式推动澄清工作全程闭环,把好基础关、入口关、审核关、质量关,确保澄清工作审慎稳妥、务实见效。市纪委监委通过公开通报的方式对1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予以集中澄清。

  省纪委监委针对以往换届年诬告陷害问题频发的现象,依法查处了通化市存在7年的11人“告黑状”团伙,既保护了干部,也形成了有力震慑,更推动了党员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王春晖)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2/t20211229_8365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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