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萍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市运管处城市客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维违规操办寿宴问题。2019年12月,李维在酒店违规操办寿宴,邀请本单位同事、管理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7800元。2020年8月,李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
湘东区湘东镇前后街下街社区联合党支部书记肖圣启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8年至2019年,肖圣启违规在前后街下街社区老年体育协会领取电话费、劳务费等各类补助6000元。经查,肖圣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肖圣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芦溪县宣风镇盘田村原主任黄仁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7月,时任盘田村村主任黄仁海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违规收受材料供应商礼金3200元。经查,黄仁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黄仁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安源区人防办在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中乱作为问题。2017年9月,在某小区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中,时任安源区人防办工程股股长邬新军违规核算,导致开发商漏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00余万元。对此,邬新军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安源区人防办主任贾江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查,邬新军、贾江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邬新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20年8月,贾江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副队长易晖审核村民宅基地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5月,时任杨歧乡国土所所长易晖,在未确认村民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在村民宅基地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不占用基本农田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发证,造成村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020年9月,易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pgt/202012/t20201230_970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