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协机关原党组成员、市政协原副秘书长蓝琼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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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咸宁市政协机关原党组成员、市政协原副秘书长蓝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其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经商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罪。
蓝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蓝琼开除党籍处分;由咸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咸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scdc/djzwcb/127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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