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做“治未病”的良医
《黄帝内经》中有载“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意思是,高明的医生能够在疾病未发之时及早发现端倪进行干预,防微杜渐;中等层次的医生在疾病发展呈现一定苗头性症候的时候及时干预,将疾病治愈,防止发生质变;低层次的医生往往在疾病出现一系列明显征候或不适症候的时候,才发现疾病的端倪,进行补救式治疗。可见,“治未病”是最佳方案,管根本之策。
“治未病”包含三个方面: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愈后防复。教育管理干部如同治病一样,“禁微则易,救末者难”。翻看被媒体、纪检监察部门曝光的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其中不乏这样的忏悔:“一开始要是有人提醒一下、告诫一声,也不至于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直到无可救药。”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成为“治未病”的良医,在监督中关口前移,在执纪执法中抓早抓小,在成效上治病救人,时刻保持挺纪在前,开出治本良方。
要在“未病先防”中未雨绸缪。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党员干部既没有天然“免疫力”,也没有天生“金刚不坏身”,必须通过常态化学习,才能拥有理想信念精神支柱,才能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找到纪律的红线、把准规矩的底线、掌握办事的分寸,始终保持“人在纪中,纪在心中”的最佳状态。
要在“既病防变”中抓早抓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宁可“小病”早治,也不能坐等“小病”演变成“重疾”,最后无药可救。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从小处入手、从日常抓起,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切实做到“小病”早治。
要在“愈后防复”中激励担当。“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监督执纪工作要想取得满意效果,就必须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严只是手段,爱才是根基,所以,还需认真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既是彰显监督执纪的态度,更是体现治病救人的温度。
“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见祸于未萌。”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练好内功,坚定信念、精通业务、开阔视野,才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练就“火眼金睛”,更好地对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前发现隐患苗头,成为善治“未病”的良医。(耿青霞)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plzc/articlefddf80294371412193873dcf6e56da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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