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住“双减”政策的漏网之鱼
“你来,我培养你的孩子;你不来,我培养你孩子未来竞争对手。”不说大家也知道,这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语。家长本来都担心自己家的孩子输在激烈的学习竞争中,再加上校外培训机构竭力地贩卖焦虑,家长们更是不敢怠慢,纷纷把孩子送到各种培训班,让补课班填满孩子的各种课余时间。
曾有媒体报道,2019年的暑假,一位家长晒出了一份“暑假账单”,家长让孩子参加了七八个暑期培训班,孩子一个暑假居然花了7万多元。疯狂的校外培训犹如兴奋剂,给孩子们会带来什么呢?学生的课业负担增加,对学习失去兴趣,缺乏主动性,更遑论什么创新精神。非但如此,疯狂的校外培训还摧残孩子的身心健康,吞噬家长的钱财;而他们呢?却挣得盆满钵满。
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但收效甚微。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被称为“双减”。5天之后,“两厅”又下发补充文件,对“学科类”与“非学科类”进行了区别。
“双减”之后,学生开始拥有属于自己的双休日,也能随心所欲地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这是非常好的效应。然而,也有一些教育培训不甘心,纷纷躲过监管,开始打着“家政”的幌子,迎合部分家长的补课需求,开展一对一的补课。补课教师也换了“马甲”,在一些学校周边散发传单,依然进行培训补课,无疑是钻了“双减”的空子。相关部门对此明确表示,“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隐性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双减”政策是为了教育公平,为了学生的成长,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一些家教虽然打着“家政”的幌子,却干着有违“双减”政策的事情,应当将他们纳入管理范畴,捕一捕那些“双减”政策的漏网之鱼。
面对“隐形变异”的校外培训,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主动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漏网之鱼展开大网,回应群众关切。(刘卫华 黄齐超)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plzc/articleacf8954513b14feea71ecec31c8d44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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