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之间看廉洁 ——从一文钱看中国古钱币上的廉洁文化
古代钱也称“泉”,钱,泉也,如流泉然。
铜钱的流通单位开始以“文”计算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个小铜钱称一文,也有面值当十、当百、当千的,但是钱币上铸有“铜币一文”清代迷你小铜元你们见过吗?
其币内方外圆,表面随和,内心严正,即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一枚小小的铜钱,往往折射出古代官员们迥然不同的人生情怀。有人洁身自好,视金钱如敝屣,青史留名,成为后人怀念的清官;有人见钱眼开,贪得无厌,遗臭后世,成为遭人鄙视的贪官。
东汉“一文太守”刘宠和北魏“十文主簿”拓跋庆智将清官、贪官与钱之间的关系诠释的淋漓尽致。《后汉书·刘宠传》记载:“汉刘宠由会稽太守内迁将作大匠,山阴县五六老人相率共送,人赠百钱。宠谢之,为人选受一大钱,故会稽号为一钱太守。”后遂用作廉吏之称。
《北史·魏阳平王熙传》记载:“子庆智性贪鄙。为太尉主簿,事无大小,得物然后判,或十数钱,或二十钱,得便取之,府中号为‘十钱主簿’。”典型的雁过拔毛、兽走留皮之人。
嘉靖年间参议钱藩司撰联:“要一文,不值一文,难欺吏卒;宽一分,民爱一分,见佑鬼神。”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的张伯行,为人刚直公正,廉洁自持,在福建巡抚任上,为杜绝接踵而来的送礼者特地撰写一篇《禁止馈送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去。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人们誉为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更有甚者,因一文钱丢功名、丢官位、甚至丢性命的。
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崇阳县衙有个管理钱库的小吏从库里偷了一文钱藏在头巾里,被县官张乖崖发现后受到责打。小吏不服,声称“我只拿了一文钱,算什么,难道你还能杀了我?”张乖崖闻后挥笔写下“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判词,立砍小吏的头。
清末陈康祺《郎潜记闻》记载,清康熙年间,苏州昆山名儒叶方霭曾在顺治时科举高中探花,却因欠赋税折合银一厘,被革掉了功名。叶方霭不服,上疏陈情:“一厘之银,只不过现在制钱一文。怎么有四十余两之银悉已完纳,独欠一厘,还要受降职处分?请求细加查核。”然而,他的奏疏被康熙驳回:“探花不值一文钱”,照样从严处理,不仅被革除了功名,而且被降级使用,授上林苑蕃育署丞(管理饲养禽畜之事的小官)。于是,民间留下了“探花不值一文”的典故。
清代沉起凤《谐铎》记叙:清代有个南昌人以监生入选为常熟县县尉,赴任前按例投名帖谒见江苏巡抚汤斌,不料一连十往,汤斌拒不接见,传出话来:“你不必去赴任了。”
此人大惊,忙问何故,答曰:“贪钱。”原来此人数年前在京中偶经一书铺,见一少年购书时掉下一文钱,便赶忙上前将钱踩在脚底,待少年走后拾为己有。当时有一老者坐在一旁,看在眼里,便向他请教姓名,然后冷笑一声离去。这人才知道,当年问他姓名的老头,竟是这位正担任江苏巡抚的汤斌。于是他惭愧地辞官而去。
“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甚至为此丢官掉脑袋,看似苛刻,实则不然。“一日一钱,千日千钱”、“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莫轻视小的变化,以至酿成大祸。(陈展 吴建方)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xl/article8c1852186b8049e1bc049058679a5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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