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报曝光 >正文

江西省宜春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志平被开除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监委对宜春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志平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周志平初心不纯,长期以“党外干部特殊论”自居,将党外干部身份作为谋求升迁的捷径。毫无纪法和规矩意识,毫无敬畏之心,将平台变“戏台”、将分管领域变成“领地”,肆意插手工程项目。飞扬跋扈、擅权妄为,与组织离心离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混淆视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担当、不作为,擅离职守放纵散漫,多次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道德败坏,纵情女色,与多名女性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交易,大肆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严重败坏公职人员形象。

  周志平严重违反公职人员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周志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志平简历

  周志平,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大学文化程度,无党派人士,1985年9月参加工作。

  1985年9月至2008年8月,历任宜春钽铌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宜春市(县级)珠泉街道办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芦村乡副乡长、工商联会长,袁州区工商联会长、矿管局局长、副区长,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袁州区副区长;

  2008年8月,任宜春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10月,任宜春市政协副主席;

  2021年10月,换届不再提名。

  (江西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lsjk/system/2022/05/05/0301202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