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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赋权提能 派出乡镇监察室可自行查处监察对象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曹营镇凤鸣社区5组组长唐某,个人违规决定集体重大事项,违反组织程序;虚报套取集体资金,违反廉洁要求,予以政务记过处分。”近日,宜宾市珙县监委派出曹营镇监察室主任黄继涛在曹营镇凤鸣社区干部大会上宣布该处分决定。

  至此,《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出台后,珙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自行办理的第1个监察案件顺利结案。

  “以前办理这样的监察案件需逐级审批,送审资料要来回跑,费时又费力,现在县监委向乡镇授权后,我们有了立案和处分的权力,办案效率提高了不少,而且震慑力度也全面加强了。”谈起乡镇监察室的授权转变,黄继涛感叹道。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跟案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李旭娇  摄)

  

  为破解派出乡镇监察室“监督乏力”难题,今年2月,珙县纪委监委按《工作规程》要求,下发统一授权乡镇监察组织调查、处置职责的相关通知,使该县的派出乡镇监察室告别了无权自行对监察对象立案、处分的过去。派出乡镇监察室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立案调查,切实解决了乡镇监察组织权限瓶颈。

  “现在我们乡镇监察组织可以更好地开展监督了,及时发现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派出王家镇监察室主任田文利说道。

  授予权力的同时,更要注重管好基层对权力的使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从乡镇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办案安全等重点工作规范,到打听案情、过问案件等制度执行检查……我们要持续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乡镇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规范下运行。”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还紧盯“有人干,有能力”的目标,严格落实“两专三兼”人员配备,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同时,通过培训讲解、跟案指导、选派学习等方式,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搭建业务学习平台,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我们将持续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将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珙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作者:李旭娇)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2/5/19/13825cb0ff0c45fab0a7d33ec04d9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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