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纪委监委:持续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期,噶尔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印发《关于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及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对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的通知》中的9类46项问题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噶尔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支部学习会等方式,传达学习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实风险和重大危害,树牢拒腐防变意识。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2019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清理纠治及“回头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照9类46项问题,结合区党委“四查四问”要求,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相结合,主动对标对表、查摆问题,从深从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第一轮自查情况,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整改工作中“清查少”“零清查”的单位,深入细化开展第二轮自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纠治问题,推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存量逐步见底。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切实发挥工作成效,县纪委监委以“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回头看为契机,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私车公养”问题,以及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其他涉及公务用车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法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医院、门士乡等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问题71个。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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