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纪委监委:严惩“舌尖上的腐败”狠刹“吃喝风”
近期,林周县纪委监委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采取“自查+督查”点面结合的方式,以“吃公函”问题为切口,推动整治“舌尖上的腐败”,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督促全县各单位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对照专项检查中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空白公函等五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条。
积极履行专项整治监督职责。认真了解县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公务接待流程、本级公务接待标准等情况,通过查看原始凭证、比对接待信息等,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公务接待次数多、自查不深入和常见问题频发的单位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领会《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纪委做好本乡镇“吃公函”问题自查情况的抽查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11次,发现问题1条。
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印发《关于做好“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问题发生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县财政局履行行业指导责任,做好公务接待、单位慰问等政策规定解读工作,切实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针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对于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印发工作提示函1份。(拉萨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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