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加强对基层七站八所的监督,持续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耐心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用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为统筹力量,该州纪委监委在全州196个村队建立“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村级监察信息员”的“三员”监督队伍,结合实际明确“三员”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压实“三员”责任。在部分人口、土地规模较小的村,探索“三员合一”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制定“三员”工作手册,在全州选取45个村队(社区)作为试点,从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事项等方面入手,切实建强基层监督组织。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厘清边界,给权力戴上“紧箍咒”作为强化监督基层“小微权力”的首要环节。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这个痛点,制定《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规范》,明确权力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限。建立“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细化规范“配权”,从正反两方面划清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受监管。创新推行基层干部廉情公示制度,在每个乡镇(场)选取2个村队作为示范点,将县乡村三级干部及亲属享受惠农政策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建立村级曝光台,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人、教育人。
此外,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借乡村振兴之机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啃食群众利益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破除乡村振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博州纪委监委 刘金龙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0-158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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