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通报2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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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希远村党支部原书记谭劲东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7年至2016年,希远村村委掌管了希远村下江屯、龙尧屯10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共77683.5元,并存入谭劲东个人账户。谭劲东未严格遵守纪律,及时将该款项交给村委财务人员管理,且在使用时未经村委班子讨论,没有将生态公益林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群众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2021年8月,谭劲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翠山村党支部副书记韦瑞闯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3月,环江县出台稳岗补贴政策。作为2016年脱贫户,韦瑞闯在没有真正到过环江县宏兴汽车修理厂务工的情况下,委托该修理厂负责人韦某某出具虚假的务工收入证明,共获得4个月的稳岗补贴1200元。身为一名中共党员,韦瑞闯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法规敬畏不足、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虚报稳岗补贴材料,骗取稳岗补贴,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因其曾于2019年11月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属二次违纪。2021年9月,韦瑞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资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427/gxjjw62692190-171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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