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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澄清正名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刚上任不久就被举报,感觉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感到闹心和委屈,也无心工作。现在问题调查清楚了,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吃下‘定心丸’,也更加坚定了今后大胆履职的信心和决心……”日前,峨山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甸中镇甸中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李主任澄清正名时,李主任说道。

  事情要从去年12月的一封信访举报说起,有群众匿名举报李主任指使亲戚朋友冒领甸中社区东门组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私分、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的问题。

  “甸中社区上一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刚被查处,新上任的又被举报,如果举报属实,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峨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提级办理。核查组以问题为导向,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实地走访、谈话了解、调取资料等方式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身处监督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在工作中难免被误解、被怀疑、被举报,更容易成为被恶意中伤甚至打击报复的对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要旗帜鲜明为其撑腰鼓劲,让他们放开手脚大胆监督。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近年来,峨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反映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定期研判、精准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活用好“四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对反映问题具体、涉嫌违纪违法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调查核实后属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让流汗者不流泪,为担当者担当。

  “有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没问题也要及时澄清、消除影响,激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敢于履职尽责内生动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用实际行动向社会树立“担当者有为有位,诬告者承担后果”的鲜明导向。(李瑞萍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0914/113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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