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机制”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对他进行回访教育后,他干工作更加积极了,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设计、施工等环节盯得很紧,取得的工作成效有目共睹。”9月26日,提起洛宁县水利局农水股年轻干部孙岩,该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这样评价道。
孙岩曾因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中失职失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县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期间通过谈心交流、情绪疏导,让孙岩放下了思想包袱,他把处分当鞭策,在工作中更加务实、担当尽责,成为单位重点培养的业务骨干。
今年来,洛宁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实干担当”风向标,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监督激励机制重督促慎问责,为实干担当者把好“方向盘”。对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以督促改进为主、问责追责为辅,对出现失误、犯小错误的干部及时纠错、容错,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建立问题会商机制重研判慎处分,为实干担当者带上“护身符”。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案发单位、办案部门、组织部门会商讨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着眼工作实际,综合分析被反映干部的现实表现,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和情况,为想为会为敢为的干部担当负责。
建立澄清保护机制重澄清强保护,为实干担当者免除后顾之忧。明确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党委组织部门等在澄清保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责任,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并通过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为2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广大干部干得开心拼得安心。
建立思想引领机制重关爱强教育,激活干事创业的“源动力”。对受到问责处分的27名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关心关爱工作,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干部“消顾虑”“卸包袱”,积极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营造出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氛围。(李静 郭玉涛)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0365838e049442a4941a48d323411b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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