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巡纪联动”推进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同频共振
“该单位下属二级机构负责人调动极为频繁,导致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业务不熟,管理不规范,建议你们巡察时重点关注......”在界首市委巡察办举行的巡前分析研判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正在和巡察组就相关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信息共享。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界首市积极探索巡纪联动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沟通、优化流程及提升整改质效等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纪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为推动巡纪联动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该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界首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等4项推动纪巡相互衔接、相互协作工作制度。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了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协作、巡察整改监督等五项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每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按照工作需要,函请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舆情反映情况、信访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建立重点问题清单,从不同角度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有效增强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和方向性。
巡察期间,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审理室与巡察办、巡察组联合成立线索研判小组,定期对问题线索查证是否深入、定性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准确等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十四届市委首轮巡察以来,经分析研判,已对20余条问题线索进行再完善再补充。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该市纪委监委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反馈会,第一时间掌握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同时,联合成立会审小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成效台账共同审核把关,全过程开展日常监督,实现监督重点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并重”转变。
十四届市委首轮巡察以来,通过巡纪联动体制机制,互通共享问题30余个,该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问题线索35件,立案21件,已办结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共计40人。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加强巡纪联动协作配合,推动增强监督合力,扎实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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