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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澄清正名+提醒教育” 为受不实举报干部解心结鼓干劲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你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近日,楚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市公安局民警李某当面宣读澄清函,并将书面澄清函交到李某手中。

  “心里确实委屈,很感谢组织查清事情真相,为我正名,压在心里的这块石头今天终于落了地。在今后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认真履职,把群众的监督作为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勇于担当,绝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李某双手接过澄清函,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实名举报某派出所民警李某在值班期间接警不及时,打伤报警人的信访件。经分析研判后,该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转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当面询问、谈话核实、调取资料、查看录像等一系列排查工作,核查组认定该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决定对李某及其所在的党组织送达书面澄清函,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针对失实检举控告,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结合“清廉楚雄”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摸排近两年来的信访举报,建立承办部门具体实施、牵头部门综合协调、主要领导审批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换届选举、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把工作在一线、敢抓敢管却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作为澄清重点,根据反映内容和影响程度,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在加大澄清不实举报力度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审慎稳妥的原则,准确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行为的界限,对反映失实的错告者分类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批评教育、教育劝诫等提醒教育工作,引以为戒。今年以来,共为1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提醒教育错告者8人。

  “主动澄清就是担当,及时为受委屈的干部撑腰鼓劲,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暖’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清廉楚雄”建设等工作,多渠道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实名检举控告政策、举报人权利和义务等知识,从源头上防止诬告陷害与错告行为发生。(杨秋梅 杨蕾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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