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连续五年协助省委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协助省委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建设,连续五年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健全通报反馈、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政治生态呈现人心向顺、正气向上、持续向好的新气象。”日前,在黑龙江省第七场“非凡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展现新作为”作专题发布。
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突出政治要求,重点看党的领导是否得到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认真,涵养政治生态的措施是否有效管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近5年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委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目标,创造性做好协助监督工作,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探索出以政治建设为抓手,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落实的有效路径,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今年3月至4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等4方面52个考核要点,对13个市(地)和55个省直部门进行考核。这是十二届黑龙江省委最后一轮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注重将年度“政治体检”放在“五年周期”中综合考量,把握好讲成绩与找问题的“度”,横向比较看成效、纵向比较看变化,既不掩盖、也不夸大。从考核结果看,有9个市、43个省直部门被综合评价为A等次,4个市(地)为B等次。
6月20日,黑龙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21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等次的4个市(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负其责、严管其辖,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省委要求,这4个市(地)均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查找原因,市委常委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拿出整改措施、推动整改。
“通过连续五年持续抓政治生态建设,我们刹住了一些长期存在的歪风,解决了一些久治不愈的顽疾,全省上下形成了共抓政治生态建设的强烈意识和浓厚氛围。但从对市(地)和省直部门的考核情况看,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实地考核结束后,省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2022年工作要点,抓实年度问题整改的同时,全面盘点历年整改情况,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治生态的症结问题。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2017年5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和考核办法,为衡量各地政治生态建设设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
前不久,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印发。考核办法按照“谁负责、谁考核”原则,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了优化。这是在集成固化过去五年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新一届省委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建设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对全省政治生态建设进行的再谋划、再深化。
“根据《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继续做好协助监督工作,努力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11/t20221122_7717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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