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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持续整治酒驾醉驾作风顽疾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李某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级职员,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闫某某,楚雄市农机安全监理站高级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日前,楚雄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像这样让酒后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只是楚雄市纪委监委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亮剑的缩影之一。

  为切实有效破除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沉疴痼疾,今年以来,楚雄市纪委监委结合实施“清廉楚雄”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从一杯酒、一顿饭等“小切口”入手,扎实组织开展全市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狠刹党员干部涉酒纪律作风顽疾。

  专项治理坚持“严查”和“深纠”同步推进,建立联合检查、信息互通、问题移交、协同查办等工作机制,由公安机关结合“常规巡检+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大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拉响严查警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法衔接,联合组织人事、公安交管等部门,整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酒驾醉驾等数据信息,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全面“过筛”摸排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回溯倒查、跟进监督,做到“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及腐败问题。同时,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共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此外,为进一步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标出红线,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点线面”工作模式,从“点”上着力,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向“线”上延伸,针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生较多的系统、单位,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实现“面”上覆盖,利用楚雄市纪委监委网站、“威楚清风”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6期专题通报,公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截至目前,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督促开展警示教育120余场。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绝不是小事小节,既是纪律作风问题,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楚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向涉酒纪律作风顽疾亮剑,以零容忍态度对酒后违纪违法问题采取“一案三查”措施进行严查快处,狠刹部门和行业顽瘴痼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黄永美 张晏榕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1228/116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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