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规范容错免责 释放担当作为“正能量”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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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给予我容错免责,今后我会加倍努力工作,严守纪律规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鼓励。”2022年11月,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某在收到容错免责反馈书后,向县纪委县监委办案人员郑重表态。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301/t20230113_101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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