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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桂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南粤清风 作者:佚名 0

  日前,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桂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桂洪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对象的车辆;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桂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肇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桂洪开除党籍处分;由肇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桂洪简历

  张桂洪,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广东四会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肇庆四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肇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肇庆市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79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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