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首次向国有企业、重点事业单位派驻监察专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之一,纪检监委首次向国投派出监察专员,是对国企内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的必要之举。”近日,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迎来了首次上任的监察专员。
向国有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派驻监察专员,是深化监察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按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守职能定位,加强统筹谋划,探索向县内国有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派驻监察专员。监察专员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监察权限,此为“派”的权威;同时常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近距离、日常式接触,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此为“驻”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此次向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和县人民医院和太和县中医院三个单位派驻监察专员,是推进国家监察职能向企业延伸、打通国企监察“最后一公里”、实现国企监察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标志,通过对监察专员设置、职能职责、运行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推动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有序推进改革。
“我们将紧扣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各国有企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安排。”驻县中医院监察专员于凡表示。
据悉,纪检监察专员通过嵌入式监督、提醒式监督等方式,多措并举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对驻在国企、重点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实施过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日常跟进监督,常态化提醒督导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情况;对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动态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对于案情复杂、有核实价值的线索定期开会讨论,强化线索处置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任命的监察专员要主动适应身份、职责等方面的新变化,政治意识要更强,日常监督要更实,执纪审查要更严,问责要更准,以工作成效来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93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