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靶向出击推动整治公租房管理乱象
“耍‘小聪明’终究要‘吃大亏’,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违规把公租房转租给别人……”近日,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沈某某在接受组织调查谈话时,诚恳地忏悔道。
前不久,在柯桥区纪委监委检举举报信息平台,一条公职人员公租房人户不一致的红色预警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直查快办督办机制。经核查发现,2017年6月,沈某某因在柯桥城区无住房,经过报名、复审、公示等程序后,以年租金9084元的价格租得翰泽苑小区一套44平方的公租房。然而到2021年9月,沈某某因个人已没有实际居住需求,便将该套公租房转租给了他人,当起了“房东”。最终,沈某某办理了退房手续并悉数退缴违纪所得18000元。
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而设立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是一项惠民实事工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公租房违规申请、转租、转借、骗租、欠租等问题。为坚决防止公租房领域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福利,柯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公租房分配中优亲厚友、违规分配、转租牟利等问题,开展靶向监督、精准监督,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截至目前,督查组共核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530户,存在疑似转租转借28户,张贴腾退通知28户,已退房19户,出具自住承诺书9户。
“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分配管理机制不科学、信息审核不规范、租赁合同法律效应不健全等4个问题,我们第一时间成立整改专班,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挂号销账。”面对前来回访督导的柯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区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着眼全区公租房的建设、分配、准入、退房、运营管理、后续维修等情况,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如实行公职人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化租赁由属地镇街或主管部门审核制度,修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完善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共享系统、公租房管理系统,落实动态监管措施等,彻底打破公租房使用“终身制”。
为确保监督精准到位,柯桥区纪委监委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督查回访,实地复核查验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及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卡点”问题。在压力的传导下,柯桥区建设局累计清退转租转借49套,腾退长期空置房8套,追缴租金1户,追缴金额0.87万元。
“我们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严防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公租房真正成为‘安居房’‘暖心房’。”柯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302/t20230208_8468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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