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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精准滴灌” 深化“走心式”警示教育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柏某某利用担任乡镇领导的职务便利,违规向他人赠送高档烟6条,高档酒4瓶……”日前,鲁甸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向全县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坚持从教育对象精准聚焦、教育载体个性设置、责任落实夯实强化等方面破题,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匹配度、震慑力,全方位推动警示教育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

  “为防止行业匹配性不强,受教育者以‘看客’心理接受警示教育,我们区别不同行业领域、根据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该县立足“谁生病谁吃药”和“同级同类”原则,将受教育对象细分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干部家属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让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在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联动、同频共振,采取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通过“清廉鲁甸”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分类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打好“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警示教育“组合拳”,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受教育对象分类制定个性化警示教育“套餐”,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既突出“关键少数”,又关注一般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防止把受教育当成“听故事”。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对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督促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0余场次,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11个,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600册,开展廉政讲堂19场次。

  “开展警示教育不能千人一面,要因人施教、分类施教、靶向施教。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立足传统教育模式与新兴教育方法有机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手段齐头并进,用好用足用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舒丹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dangfengzhengfeng_0303/118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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