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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严惩“微腐败”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栖霞市蛇窝泊镇辛家夼村的张大妈拿着退还的“手续费”,激动地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前不久,栖霞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蛇窝泊镇辛家夼村党支部委员柳某某,以收取残疾证办理“手续费”为由,违规向5名村民索要好处费。经核查属实,柳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了违规收取的好处费。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工作部署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

  专项整治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派出3个调研督导组,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一线调研,全面掌握基层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痛点。依托信访、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同时,与农业农村、信访、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机制,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推动解决问题24个,督促镇街、部门建章立制3项。

  “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恶痛绝,必须坚决纠治。”栖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采取“一月一调度”方式,整合市镇两级纪检监察力量,严查快处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乡村振兴政策和项目资金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烟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304/t20230411_11682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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