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
时间:2019-11-13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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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我将时刻谨记这次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因为是小事就不以为然……”一名干部在接受组织提醒谈话后说道。
平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2020年,平罗县纪委监委坚持分类处置、对症下药,针对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7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9人次,第二种形态107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
同时,平罗县纪委监委注重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针对不同问题分类施策,快查快结,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病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惠民领域、民生资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等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重病猛治”,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我们严把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运用好批评教育提醒手段,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坚决防止未病变已病、小病成大病。同时,对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的问题,坚持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平罗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平罗县纪委监委马丽娟)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3/t20210320_287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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