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创新监督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黎川县中田村党支部委员龚某某在协调推进自来水工程项目建设中工作懈怠,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问题……”前不久,抚州市黎川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在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推进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热议。
抚州市纪委市监委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化标本兼治,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实做细监督检查,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该市紧盯重要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乡村振兴项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反馈4大类54项具体问题,建立“三督导”“三压实”“三把关”监督机制,督促财政等部门以清单管理促整改、以点带面促整治。组织各县(区)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叉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6个。在全市开展“阳光信访直通车”活动,优先处置、优先办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统计数据显示,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9起,处理140人。
此外,聚焦小微权力,紧盯“三资”监管,该市纪委市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效能,在东乡区、南城县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公示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政策依据、农村集体“三资”等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检查的独特优势,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我们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304/t20230428_1023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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