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押了10年的建房押金
“真没想到10年前的建房押金还能退回来。”近日,楚雄州永仁县中和镇直那村一组村民起某某拉着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此前,永仁县委巡察组在对永仁县中和镇直那村巡察过程中,有群众反映2012年自家因建房向村委会交了3000元的危房改造抵押金,但10多年过去了,建房押金却一直没有退回。经巡察组进一步核实发现直那村委会共有11户农户于2012年向村上交了危房改造风险押金但一直没有退还。发现问题后,巡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至永仁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工作人员当即找到了原直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某某了解情况。
“收取建房押金是否有什么明确规定?收款时是否明确什么时候退还农户押金?”工作人员问道。
“当时为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由村组自己决定向农户收取,收取时说的是农户完成建房任务后退还。”
“从收款到现在已经那么多年,为什么到现在还没退还押金?”工作人员追问道。
“一开始收押取金只是为了完成危改任务,但是看着本村农户在完成改造后享受到了政府补助,而我忙前忙后什么回报都没有,就产生了将群众交的27000元押金占为己有的想法。”
经核实,2012年10月,为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时任直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苏某某私自安排村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向辖区内群众宣传动员,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向的农户到村委会登记报名后,要缴纳1000元或3000元的押金,完成改造后退回押金。截止2012年底,共收取12户农户的危房改造押金3万元,完成改造后仅有1户农户退回了上交的3000元押金。为了占有押金,苏某某告知要求退还押金的农户,押金已包含在危房改造补助中。
调查组深入调查发现,这并不是苏某某的第一次“得手”,早在2010年,苏某某就已经开始在农户享受的公益林补助、草原生态补助、低保金、农补、产业补助等各类国家补助上“动脑筋”,多次虚报冒领村集体以及其他农户的国家补助共34.52万元元。
最终,苏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赃款予以没收。
2023年4月,在永仁县纪委监委督促下,中和镇纪委将苏某某收取的押金27000元退还到了11户群众手中。(永仁县纪委监委 李加娟 殷晓倩 || 责任编辑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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