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系统构建以案促改促治常态机制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全周期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实践中,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注重边办案、边整改、边治理,系统构建从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到健全完善制度、优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效能的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压实责任,夯实以案促改促治基础。将以案促改促治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牢固树立“多方共改”理念,从立案之初就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协同案发单位打好问题整改“组合拳”。推行“双谈双促”联动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联动机制,建立“双谈双促”常态化机制,由党委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对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督促提醒,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办案责任传导机制,强化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一线指挥、组织协调、跟踪指导和全程把控,在审查调查初始阶段,就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等部门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推动落实以案促改责任。建立整改治理评价机制,指导案发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问效,严把问题检视关、专项治理关、重点问题整改关、风险防控关、跟踪回访关、整改成效关,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以整改治理成效为目标,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
坚持对症下药,着力将查办案件的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引导被审查调查人反思分析违纪违法根源,撰写个人忏悔书、廉洁忠告书,从违纪违法者的视角查找案发单位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案发单位党员干部等方式,对案件特点、手段、规律及案发环节进行深入调研分析,进而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通过举一反三,研判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综合治理提升效能。增强警示教育穿透性,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的层级和类别,因人、因岗、因需施教,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促使违纪违法人员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以当事人忏悔独白、违纪违法场景重现的方式现身说法,增强警示教育震撼效果,以违纪违法干部这一个“点”来警醒一条“线”、影响一个“面”。
深化系统施治,推动政治生态优化提升。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案中看全局,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区域、领域重点治理,消除阻碍制度执行、影响治理能力的消极因素。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精准画像,进一步深挖案发单位在政治、责任、履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办案过程中了解的“活情况”,全面深入查找普遍性、倾向性、长期性体制机制问题,向案发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找短板、补弱项、堵漏洞。坚持惩治结合,把握“点上改”与“面上治”、“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立足点对点靶向治理单发性问题、点对线系统治理行业性问题、点对面专项治理普遍性问题,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三不腐”系统工程,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贯通办案、整改、治理,融合惩处、监督、教育,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总结复盘”机制,形成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工作闭环,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制度水平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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