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靶向发力整治“四风”顽疾
“文某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多次到湖南省凤凰古城等景区游玩,产生的油费、过路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从刑侦大队办案经费中支出……2022年8月,文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各位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反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县公安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文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通过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兴安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纠治“四风”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聚焦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等突出的“四风”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
2022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疾病控制中心相关人员违规套取国家资金发放津补贴,县纪委监委迅速核实、严查严办,2022年12月,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针对这一典型案例,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在县农业农村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并对该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推动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牢抓实单位作风建设。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纪巡联动,对巡察反馈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核查,今年对巡察发现的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县房地产服务所等单位相关人员虚假填报下乡审批单,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狠抓作风建设。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并重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等行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实干不担当、工作被动应付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有力监督推动形成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其中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兴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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