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补助款"打水漂"
“都已经过了十年,我没有想到还能拿回来这笔钱,之前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好多次都没有下文,还以为这笔钱被经办的严站长‘吃’掉了……”日前,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惠民惠农补助款整治工作开展回访检查,该县农丰油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彭某向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起自己拿回的补助款。
2022年10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舒坚阳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反映人称其是一名山油茶种植户,十多年前种植山油茶时,政府有相应的抚育政策,自己按照补助政策提供了资料和发票,并交给了原云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严某某,但是十多年过去了,却始终没有拿到补助款。
说好的补助款怎么就“打水漂”了呢?“补助款被单位或个人侵吞了?还是工作人员敷衍拖拉不作为?”舒坚阳看到举报信后若有所思,并立即将举报信交给了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办理。
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收到领导批示件后马上启动信访件核查工作,工作人员通过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调取相关资料,与严某某本人谈话,全面了解当年山油茶种植补助款情况。
“2013年的时候,你在原云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当时山油茶补助款是如何进行发放的?”
起初,严某某还神情自若地向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山油茶补助款发放政策,当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问到是否种植山油茶的农户都领取到了补助款时,严某某顿时慌了神,哑口无言。
“为什么资料里面只有你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签订的协议书,却没有补助款发放清单……”面对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抛出的关键问题,严某某终于交代了实情。原来,2014年1月,严某某代表原云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与县农丰油茶专业合作社、县小康家庭农场等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为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以预开票方式将应付补助资金24万元挂付成其他应付款,但之后该笔24万元补助资金一直未发放给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加快案件查办,云和县纪委监委启动片区协作机制,将严某某涉及的问题线索交由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进一步核实。与此同时,云和县纪委监委一边核查案件,一边督促该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将补助款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最终经过近4个月努力,24万元的补助款如数发到了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手上。
严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经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严某某由于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人工工资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发放。2023年6月,严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多次向严某某询问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严某某口头上敷衍了事,事情一拖再拖,致使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云和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云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307/t20230721_20265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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