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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亮剑”酒驾醉驾 纠治“四风”顽疾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张某某,中共党员,2023年2月5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上述酒驾醉驾案例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紧盯“酒杯”小切口,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深挖细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办协同机制,确保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后,能够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同时,对监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向全县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发出《关于持续整治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的工作提示》,明确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又“刀刃向内”核查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及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此外,坚持“三个一律”,即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一律深挖彻查背后“四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目前已有3名领导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被停职后立案审查。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查车辆登记信息、饮酒时间、地点、原因、参与人员、费用来源等,核实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擅离职守组织或参与掼蛋打牌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22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与往年相比,查处力度逐步加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社风。(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2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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