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不良现象检视整改批示精神,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
该市纪委监委印发专项督查方案,明确聚焦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教育领域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细化13家牵头责任单位,做到整治工作方向明、责任清、措施实。成立乡村振兴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7个,将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通过“室组”联动、部门协同等方式,对三县六区和21家市直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55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1个。
“微腐败”看似疥癣之疾,实为溃堤蚁穴。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微腐败”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重拳惩治,对涉及人员较多、案值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提级办理或直查直办,对10起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适时抽查复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共查处基层“微腐败”领域问题34起,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同时,加大对基层“微腐败”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态势。截至目前,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
从严从实开门整治,是延伸监督“触角”的关键。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蚌埠纪检监察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等渠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公开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公布整治重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42件,正稳步办理中。
“我们坚持源头治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示函等有力武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找原因、补短板、堵漏洞,推动制定完善《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评估指标认定办法》等制度文件16个,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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