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
“马书记,是我错了,不该捏造事实举报您……”不久前,吴某因自己的诬告陷害行为,当面向被举报的江苏省太仓市某村干部赔礼道歉。
原来,吴某为发泄情绪,获取个人利益,采取虚构情节的方式向纪委监委举报该村书记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问题。经市纪委监委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监控等方式核查后发现,其举报行为涉嫌诬告陷害,于是对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也是该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的工作缩影。
今年以来,太仓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要求,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干部敢为基层敢闯十项措施》,全面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新的赶考路上,干部敢为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四敢”的决定性因素,该市纪委监委不断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对无实质性、“贴牌”式的匿名举报和问题线索材料仔细甄别、筛选,对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又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同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有效实施容错纠错、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细化问责工作流程等,对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的干部依纪依法合理容错、减责免责,对不愿为不想为、懒政怠政、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 追责问责,并不断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常态化回访教育,让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各项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保障基层敢闯实践中,一方面,将深化拓展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小切口推动微整治,重点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全市规范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切实让基层党组织敢于“摸石头过河”,蹚出发展新路;另一方面,围绕产业发展、攻坚克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安全发展隐患等方面深化运用廉洁风险备案机制,为首创性、引领性的改革创新实践和制度探索提供充分的“试错”机会,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认定”向“事前备案”转变,让基层党组织在“试错”中“试对”,消除基层“敢闯”顾虑。
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推动办理容错纠错6人次、澄清正名5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人次,实施廉洁风险备案27起。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309/t20230922_82468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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