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廉情抄告”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
“XXX同志,根据《旌德县纪委监委廉情抄告制度(试行)》,现将您分管的单位在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情况抄告与您,请按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有关要求,责成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日前,旌德县纪委监委向该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单。
为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常态化、具体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廉情抄告、通报机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一问题一抄告”形式抄告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点对点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堵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漏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实施廉情抄告制度,可以让分管县领导清晰及时地掌握分管领域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传导压力,压实‘一岗双责’。”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继成介绍说。
据悉,为做细做实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县纪委监委以廉情抄告机制为抓手,一方面,紧盯“关键少数”,定期盘点和梳理分析在开展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收集到的廉情信息,综合研判后精准指出问题,督促限期落实整改;另一方面,运用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逐项“过筛子”,构建“抄告-督促-整改-回告-约谈”的工作闭环。同时,将廉情抄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抄告问题整改不重视,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存入其廉政档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实行廉情抄告制度是我们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而作出的有益探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和完善廉情抄告制度,不断增强同级监督的主动性和联动性,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管党治党强大合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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