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紧盯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强化监督
“你们对一些参股企业的运营管理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个别项目投资效益不明显,监事会要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和建言献策职能职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日前,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后向该社党组反馈问题的一个场景。
社有资产管理是供销社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指导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该组紧盯资产运营监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主动靠前监督,并开展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以精准有效监督助推清廉供销建设。
聚焦关键少数拧紧责任链条。督促市供销社党组加强对社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领导,专题研究社有资产风险防范,深化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健全社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醒市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与社属企业“一把手”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不断释放从严信号,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市供销社监事会对社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强内部审计,突出对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压实内部监督责任。
完善监管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注重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市供销社监事会、供销资产经营公司等力量,推动探索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有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监管网络。该联合督查组先后赴徽池供销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8家社有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查看财务报表等方式,深入了解社有资产管理现状及运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走访检查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与市供销社党组面对面沟通会商,分析指出在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资产运营等5个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并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社治企、健全科学投资决策机制、防范化解社有资产管理风险等10条针对性意见建议。
强化制度建设织牢风险防控网。督促市供销社先后出台《池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池州市供销社关于市属社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管理办法》《池州市供销系统合作投资办企业指导意见》,持续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决策程序、合作投资等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社有企业决策行为,增强企业决策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社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5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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