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从严规范 切实加强借用干部监督管理
“参加专案组3个多月,我切身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谨、严肃、严格,始终自觉做到遵规守纪,并在以干代训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某专案组顺利结案,作为借调干部的花园乡纪委专职委员檀志伟感慨道。
近年来,面对繁重任务与人手不足的矛盾,东至县纪委监委尝试从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借用人员,从事审查调查和巡察等一线工作,也希望通过实战锻炼、跟班学习,不断淬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但怎么借调?谁来管理?如何监督?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规范借调程序流程,切实加强借调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为避免借用时间过长、频繁借调等问题,特别是防止借调人员以案谋私等行为,我们注重从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借调审批程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非必要不借用,仅在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县委巡察等工作期间,经与被借用人员单位沟通同意,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办理。坚持逢借必审,通过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多渠道把好借用人员政治关、廉洁关。坚持从严把控,建立审查调查、县委巡察2个专项人才库,实行一案一借、一轮一借,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严禁连续多次借调。2023年以来,共严格按程序审批、备案借用人员17名,现已全部返岗。
“我们要求各专案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明确1名纪检委员,对审查调查人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切实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风险和隐患。”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说道。
按照“谁借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临时党支部引领作用,2023年以来先后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吸收党员40余人。通过严肃党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党性、纪律教育,督促借用干部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办案安全和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同时,积极探索对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开展介入式监督,加强对包括借用人员在内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及遵守日常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督。
“加强借用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在有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合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将进一步从干部借用工作的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着力形成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借调人员管理机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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