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积分制量化考核”推动协作区工作提质增效
“未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每次扣5分;案件质量评审不合格的,每件扣10分;对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每件加2分……”这是《歙县纪委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考核办法》中的部分内容。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激励引导干部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奋勇争先,歙县纪委监委以协作区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为基本考核内容,以积分制量化考核形式助推协作区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评什么”细化考评内容。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自身建设等4项重点工作将协作区工作细化为45项具体评分细则,围绕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将协作区人员履职情况细化为28项具体评分细则,合理设置正向加分和负面扣分的内容及标准,将自评分与部室打分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方位考评协作区工作,推动干部履职能力和职能作用发挥“双提升”。
聚焦“怎么评”完善考评程序。采取积分申报、审核评分、汇总通报、年度总评的方式,各协作区及工作人员按照评分细则,对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委机关相关部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提出意见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名次,形成数据汇总量化计分、各部门综合评价、创新工作争优加分等综合评价模式,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协作区及工作人员全年工作整体情况。
聚焦“精准评”注重结果运用。坚持正向激励,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协作区及协作区人员的考核情况在系统内予以通报,要求年度积分排名末位的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向县纪委监委作出说明,连续2个季度排名末位的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驻点工作人员退回所在乡镇。截止目前,已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6人,推荐2人任乡镇纪委书记,约谈协作区日常工作负责人1名,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协作区考核办法既是工作质效标准,也是工作指南和具体抓手,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抓住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用足用好考核办法,提升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内生动力,通过积分制量化考核,激发协作区建设最大效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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