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精准开展容错纠错 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
“此次澄清正名让我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心理负担,更加坚定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近日,泾县纪委监委举办了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该县汀溪乡苏红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某某发自肺腑地说道。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推动容错纠错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不放松,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精准容错免责促作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深化改革、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精准开展容错免责,为敢闯敢试“亮绿灯”,为敢作敢为“兜住底”。
“开展容错纠错免责,是化解干部‘后顾之忧’、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顾虑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说。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完善《泾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工作办法》《关于遭受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正、负面”清单,细化容错判断标准,从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和挽回损失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科学划清“可容”与“不容”的明确界限,防止容错纠错走偏变形。
容错不是最终目的,重点在于及早纠偏和及时补救。县纪委监委明确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干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一般不受影响,叠加放大“容、纠、治”的综合效果。同时,抓好宣传引导,做实做细政策宣讲、典型通报等工作,对办理的容错案件,综合考虑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进行宣传解读,最大限度发挥“容错一个、激励一片”的正向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精准有效地为探路者护航,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实干者撑腰鼓劲,树立发展为要、干事为重、激励在先、容错在前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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