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吉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市县纪委监委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各层面干部情况、各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及问题。在调研基础上,围绕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班子建设、选用渠道、干部配备、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划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提出9个部分24项具体措施办法,形成《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解决相关问题。
《指导意见》强调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提高政治能力,提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培训班的必修课、第一课,省纪委监委定期举办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以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等方式,在学习中找答案、明方向。
为选优配强干部,提升队伍素质,《指导意见》进行详细部署。如注重优化纪委书记队伍结构,在年龄、专业结构上优化配强领导班子,打通内外交流壁垒,形成“一池活水”;提高干部选用水平,强化专业能力训练,着力在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领域培养打造400名工作骨干,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领域培养打造400名业务能手,培养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
在强调严格干部管理监督的同时,吉林省纪委监委还印发了《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三级贯通联动,从5个方面健全21条干部监督措施。
《意见》把压实干部监督管理责任作为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干部监督工作,未单设干部监督机构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干部监督工作,至少安排2人专职专责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各级干部监督机构履行监督专责,建立定向发送建议书、专题交流谈话的“一书一谈”工作机制,采取委托核实问题线索、委托批评教育帮助等形式,督促保障主体责任落实。注重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自我监督力量,构建纵向上省、市、县三级联动,横向上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自我监督体系,采取下沉开展监督调研、重要问题线索备案督办等方式,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要求进一步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明确在查办案件同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把警示教育纳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推进形成常态。与此同时,对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扎实做好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提出要求。
“今年是‘作风建设年’,我们把整治纪检监察系统作风问题和抓好《意见》落实结合起来,集中解决一批特权思想严重、不作为慢作为、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特别是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部门定期调度情况,督促两个《意见》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按照两个《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吉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ztjc/zymtkjl/zyjwgjjwwz/202106/t20210602_8090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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