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严把“四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天水市清水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查办质效,严把案件审理入口关、质量关、出口关、后续关,持续推动案件审理质效再提升。
县纪委监委严格案件受理标准,把牢案件“入口关”,坚决守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关键环节,依规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相关材料逐一审核把关。
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铁案工程”意识,严把审理“质量关”。做到依纪依法规范审理,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今年以来,审理案件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组织处理130人。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通过集中评查、乡镇交叉互查、观摩评比等方式,重点评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事项,对发现问题列出“负面清单”,督促逐一整改落实。深化“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案件严格审核把关,推动乡镇纪委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乡案县审22件,反馈整改问题12条。
县纪委监委建立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把好“出口关”,提升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质量,今年以来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
同时,县纪委监委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重点,把好“后续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并宣布,规范职务(职级)、薪资调整等事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在回访教育上下功夫,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卸下思想包袱,投入工作。今年开展回访教育169人次。(供稿 马杰军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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