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多举措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权益
时间:2019-11-13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同心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让监督者敢于监督,履职者担当作为,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
落实“双责”,保障保密回避权利。为确保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研究制定《同心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保密与回避制度》《同心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一核实”“两告知”“双承诺”办法(实行)》等制度,通过实行隔离式接访、隔离式记录,确保接收的信访举报件全部交信访室统一受理、登记、呈报,做到统收统管,防止失管失控;实行双向承诺,保障检举控告内容及实名检举控告人信息不泄露。今年,已与5名来访群众签订了“两告知”“双承诺”。
实名“把关”,保障署名检举控告。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试行)》,通过电话或走访方式询问实名告知情况,认真填写“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情况记录单”,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件,对审批移送情况通过电话方式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今年以来,向35名署名举报人进行核实并告知。
宣布“处分”,保障警示教育效果。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和本人宣布处分决定,即教育了受处分人,也警示其他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同心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7/t20210701_411550.html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