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强化实名信访举报处置 推进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隆德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等程序,始终坚持将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宣传、监督、受理、办理、惩治、反馈多向发力,主动为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把优先性、规范性、实效性贯穿实名信访举报处置全过程,不断推进信访举报办理提质增效。截至5月底,共受理检举控告件80件次,全部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反馈。
实名检举优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流移送完毕,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督促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结果、记录反馈情况并向信访室报备,实现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
信访受理规范处置。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内信访件进行归口受理,加强线索甄别研判,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线索支持;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外的信访件,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回复工作,并在接待群众来访、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及时从中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查办信访件的实际成效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信访处置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采取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等措施,充分调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进行登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并定期以电话、函询、现场督办等方式,对信访转办件加强跟踪督办,有力回应群众诉求,有效避免、降低群众重复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的发生,提升信访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质效。(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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