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持续纠治“四风”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平罗县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作风建设责任。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抓谋划、抓落实。县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精神,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学习研究作风建设,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对全县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思想自觉。
坚持防范挺纪在前。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节前印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持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围绕违规公款接待、公款送礼、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通过实地暗访、查阅登记记录等方式对30个部门、13个乡镇及各窗口单位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6轮次督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织密制度“笼子”。加大对各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总工会举办全县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培训班,县发改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公务交通费报销及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等有关事宜的管理,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县煤炭集中服务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下发监察建议书,由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行为。(平罗县纪委监委马映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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